劳动局不予工伤认定吗
一、劳动局不予工伤认定吗
劳动局即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不予工伤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工伤认定中,若不满足法定条件,人社局可能不予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需符合相关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等。若不符合这些认定情形,例如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且与工作无关情况下受伤,人社局通常不会认定为工伤。
若员工认为应属工伤,而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决定的人社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由法院对该认定决定进行审查。
二、劳动协议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协议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劳动协议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可用于认定工伤。工伤认定通常要求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有劳动协议能证实双方的雇佣关系,受伤职工凭借协议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符合情形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劳动协议存在瑕疵,比如缺乏关键条款、未加盖单位公章等,导致无法有效证明劳动关系,就可能影响工伤认定。此外,若职工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即便有劳动协议,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劳动协议是认定工伤的重要证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最终能否认定工伤,要结合协议效力、伤害是否符合法定情形等多方面因素,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三、劳务合同不认定工伤吗
劳务合同关系下一般不认定工伤。工伤认定通常基于劳动关系,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劳务合同建立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
不过,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受伤虽不能认定工伤,但可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企业之间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人员受伤,接受劳务方若存在过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总之,劳务合同虽无法认定工伤,但提供劳务者受伤仍有相应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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