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2026-01-17 00:42:04 法律知识 0
  仲裁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仲裁一般不能直接撤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保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处理合同、财产权益及劳动争议等纠纷。对工伤认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非通过仲裁撤销。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仲裁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仲裁一般不能直接撤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仲裁机构主要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等。

   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其他救济途径。其一,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由其对工伤认定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其二,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通过司法程序对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所以,仲裁机构没有权力直接撤销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有异议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中止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中止工伤认定能否撤销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若中止工伤认定的原因已消除,是可以撤销中止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的。工伤认定的中止通常是因出现特定情形,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需等待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结果,或者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进行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等。

   当导致中止的情形消失,比如劳动争议已有生效裁决明确了劳动关系,或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已出具,此时就满足撤销中止认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作出中止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中止情形已消除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撤销中止决定,继续进行工伤认定程序,以确定职工是否属于工伤。

   三、职业伤害可以认定工伤吗

   职业伤害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职业伤害,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视同工伤的情况也涵盖部分职业伤害,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然而,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职业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所以,职业伤害要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看是否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确定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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