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工伤认定级别标准

2026-01-17 02:04:12 法律知识 0
  德州工伤认定级别标准?德州工伤认定级别标准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将工伤致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各级标准依器官缺损、功能障碍等情况划分,德州认定工伤时会结合标准和专业医学检查综合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德州工伤认定级别标准

   德州工伤认定级别标准遵循国家统一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将工伤致残等级划分为一到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最轻。

   一级标准主要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况。

   二级至四级标准逐步降低严重程度,多涉及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等属于二级情形。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能部分生活自理。如一侧前臂缺失等属于五级。

   七级至十级相对较轻,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像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等可认定为十级。

   德州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依据上述标准结合专业医学检查进行综合评定。

   二、多长时间工伤认定可以下来

   工伤认定作出决定的时间,分两种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般情况下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关注认定进度,用人单位也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接收相关文书。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多久做出受理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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