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工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日结工能做工伤认定吗
日结工能做工伤认定。
日结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认定时,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日结工大多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都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其次,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通常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日结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后,提供相应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会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无论用工形式是日结工还是其他,都应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认定了工伤必须评残吗
认定工伤后并非必须评残。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若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后,身体功能恢复良好,未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无需进行评残。但要是工伤导致职工身体出现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评残对职工很有必要。通过评残确定伤残等级后,职工可依据相应等级享受不同标准的伤残待遇,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总之,是否评残取决于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有无影响。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认定为工伤有误工费吗
认定为工伤后,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有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在停工治疗期间,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支付其应得的工资等福利待遇,以弥补职工因工伤无法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这与误工费起到类似的补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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