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比如办公室职员在工作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例如工人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像保安在工作中制止不法行为被打伤。
4. 患职业病。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上尘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比如出差途中遭遇车祸。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二、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工伤需遵循法定程序,由用人单位或职工等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三、昆山工伤认定需要现场核实吗
昆山工伤认定可能需要现场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一般来说,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完整、事实清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根据现有材料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可能无需现场核实。但在某些情形下,现场核实就显得必要。例如,申请材料存在疑点,如事故经过描述模糊、证人证言不一致等;或者工伤事故情况复杂,涉及多方责任,难以仅凭书面材料认定;又或者用人单位与职工对工伤情形存在较大争议等。
现场核实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到事故发生地、用人单位等相关场所,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收集证据,以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以,昆山工伤认定是否进行现场核实,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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