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工伤认定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在用人单位否认工伤这一特殊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若用人单位不认可该伤害属于工伤,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伤害并非工伤。
例如,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证明伤害是由劳动者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排除工伤的情形导致的。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及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这种规定旨在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逃避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什么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若用人单位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
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另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保障工伤保险制度落实、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方面,发挥着关键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三、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能认定吗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依然能认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程序和结果。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情形。
若经认定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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