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一、受伤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受伤后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需区分情况。
一般而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要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至于伤情稳定的时间,要依据具体病情由医疗机构判断。例如骨折,可能在治疗后几个月病情稳定,而一些复杂的内脏损伤,稳定时间可能更久。所以受伤后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并非固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二、受伤超过24小时就不能报工伤了吗
受伤超过24小时仍能报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受伤超过24小时不影响报工伤,关键是要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只要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就有获得工伤认定的可能。
三、受工伤以后得多久才能做做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而言,在认定为工伤且职工病情相对稳定或医疗期结束,便可申请。
停工留薪期内原则上不做鉴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实践中,骨折类工伤一般在受伤后3-6个月左右进行鉴定;神经损伤可能需6-12个月甚至更久,待神经功能恢复稳定;脏器损伤等需看治疗恢复情况,待病情稳定后确定。总之,要以伤情稳定作为可申请鉴定的重要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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