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026-01-19 10:04:19 法律知识 0
  四川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四川工伤认定标准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有多种情形,如工作中受事故伤害等;视同工伤也有几种情况,如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赔偿含医疗费等,伤残赔偿依等级而异,另有补助金标准由省府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四川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认定标准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方面,一般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不同。如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等。此外,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等。五级至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

   二、死亡两年后还能走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死亡两年后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死亡两年已远超上述规定的申请期限,通常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有转机。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耽误了申请时间,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符合这些特殊情形,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看能否争取进行工伤认定。

   三、苏州发生工伤后工资如何发放

   苏州发生工伤后,工资发放遵循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关于四川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