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交通事故一体化中心揭牌

2026-08-18 16:07:41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驰 □王明月 王乃柱)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铁西区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共同为“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揭牌,部分保险公司代表、道交审判团队及公安交管支队干警出席,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此次揭牌标志着鞍山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一体化解纷实体化运作正式启动。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与鞍山中院、市公安局的统筹调度下,中心依托铁西区法院与交管支队紧密筹备,高标准建成。中心集责任认定研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有效联结起各部门间的信息流转。通过构建“法院+交警+保险+人民调解”的深度联动机制,中心真正实现了让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前沿。

  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牢固树立“一体化思维”,把调解、立案、审理、裁判、履行作为一个整体谋划推进。在中心的实际运行中,为当事人厘清了一条清晰、高效的“一站式”解纷路径: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可在中心直接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同时,中心推行调解阶段鉴定启动与效力衔接,引导当事人在调解阶段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调解阶段出具的鉴定意见如进入诉讼,经质证后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避免了重复鉴定,显著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

  对调解成功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铁西区法院依法快速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未成的,则高效、精准地导入诉讼程序。铁西区法院全面推行要素式审判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次接待即向当事人送达要素式诉讼文书模板及证据清单,庭前引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庭审聚焦争议要素,努力实现绝大多数案件一次开庭、当庭宣判。最终,全流程闭环于当事人线上发起“一键理赔”,由保险公司及时完成支付。

  此次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实质化运行,旨在纠纷前端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降低“调判差”,统一赔偿标准和裁判尺度。通过将司法裁判规则、赔偿计算标准、证据要求前移到纠纷化解前端,做强专业化审判,让群众对责任比例、赔偿项目、计算依据有了明确且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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