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检察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验政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江西省检察院党组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思想引领,出台“护航发展”专项行动14项任务清单,各地结合产业实际开展特色小专项,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护航中欧班列,萍乡聚焦食品、种业、电瓷、花炮等重点行业精准发力。出台服务营商环境16项正负面清单,编发31件涉企参考性、典型案例,划定检察履职“可为”“不可为”边界,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平等保护,筑牢市场主体权益法治屏障
全省检察机关着力维护安全稳定市场秩序,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涉营商环境犯罪,从严追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聚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起诉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437人;聚焦信用惩戒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除323家企业及相关人员失信惩戒,九江、吉安检察机关开展“探店视频”专项整治,规范相关视频 2 万余个。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江西省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协同机制,出台风险防范和刑事保护指引,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96人。景德镇检察机关多部门联动构建陶瓷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工作格局;南昌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万载县检察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同时深化文物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助力老字号品牌赋能高质量发展。
强化法律监督,纠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刑事检察方面,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防范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协同清理涉企刑事“挂案”,规范涉案财物查扣冻,相关工作获最高检肯定。民事检察方面,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61件,提出监督意见87件,整治超标的查封、错误失信惩戒,吉水县检察院办理的财产冻结监督案入选国家发改委、最高检典型案例,监督纠正虚假诉讼侵害企业权益案件28件。行政检察聚焦“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开展监督,办案70件,制发检察建议56件,永新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撤销不当处罚、退还企业款项。公益诉讼坚持监督保护并重,围绕平台经济、安全生产、民生领域办理案件 270 件,推动公益保护与产业发展双向共赢。
优化法律服务,精准回应企业法治诉求
全省建强182个驻工业园区、商会检察联系点,深化与工商联、台办、侨联联动,依法处置企业涉法诉求591件。落实院领导包案、检察长接访制度,142件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其中检察长接访38件,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的畜牧公司立案监督案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落实涉企案件“应听证尽听证”,开展案件听证495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行“菜单式”法律服务,累计提供政策解读、风险防控服务4348件次,新余推行院领导包联重点企业,贵溪组建“青锋护企法律服务团”,上饶、赣州等地依托检察服务阵地开展便民惠企举措,不断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