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怎样赔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怎样赔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的赔偿情况如下:
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买社保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若因用人单位未买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如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等。
二、新员工一入职就签劳动合同吗合法吗
新员工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且值得提倡。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能及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对劳动者而言,可清晰知晓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日后纠纷;对用人单位来说,能规范员工管理,降低法律风险。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仍未订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新员工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要求,是一种合法且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
三、撤销劳动合同是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吗
撤销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撤销劳动合同本质上涉及到劳动合同效力状态的改变,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等环节衍生出的问题,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存续相关。
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形,可请求撤销劳动合同。一旦双方就撤销事宜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以,撤销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畴内,当事人可依法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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