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职人员造成他人轻伤的判决将依据以下法律条款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判决标准
在具体判决过程中,以下因素将被考虑:
- 公职人员的职务身份及行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 伤害行为的故意程度,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
- 被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包括伤势的严重程度和恢复情况。
- 公职人员是否有悔罪表现,如主动投案、积极赔偿等。
三、判决结果
根据以上因素,判决结果可能如下:
- 若公职人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若公职人员过失伤害他人,造成轻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若公职人员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可能会被追加相关罪名,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