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当天结算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5-12-30 05:44:52 法律知识 0
  劳动法辞职当天结算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未明确规定劳动者辞职当天必须结算工资,但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付清。若当天办好离职手续,单位可当天结算,避免纠纷。部分单位按既定周期发薪,未及时结算,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法辞职当天结算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辞职当天是否结算工资,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必须当天结算。不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从实际操作来看,若劳动者辞职当天办理好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以当天结算工资。这样能及时、清晰地完成双方在经济上的清结,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但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会按照其既定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支付工资。例如每月固定某一天发放工资,即便劳动者辞职,也会等到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再结算。这种做法虽较为常见,但前提是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主张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主张赔偿:

   第一,确定劳动关系。收集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第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被辞退时的双倍工资差额。

   第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若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属于合法辞退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若与单位协商赔偿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有赔偿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若员工主动离职,且单位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没有赔偿。

   若员工因单位存在过错而被迫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单位主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经济性裁员等,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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