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可认定工伤吗
一、住院期间可认定工伤吗
住院期间不一定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所以,仅住院这一情况不能直接认定工伤,要结合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判断。
二、重新认定工伤能赔偿吗
重新认定为工伤后,一般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当工伤重新认定结果确定为工伤,意味着劳动者所受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可依法享受相应工伤待遇。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严重程度而定。若为一般伤害,未达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伤残等级,除上述赔偿外,还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根据伤残等级按规定月数的本人工资计算。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难以安排工作时用人单位会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要顺利获得赔偿,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调查等。
三、资料交了能认定工伤吗
资料交了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多方面进行审核。
提交资料是认定工伤的第一步。申请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要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资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审核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此外,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
所以,提交资料只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最终能否认定工伤,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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