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做工伤认定自己去可以吗
一、去医院做工伤认定自己去可以吗
自己可以去医院做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所以,职工本人具备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医院一般是出具诊断证明的机构,而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二、去人社局做工伤认定需要多少钱
去人社局做工伤认定不需要缴纳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工伤认定所需的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其他费用。比如,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会产生鉴定费用,一般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此外,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医疗检查等,这部分医疗检查费用需按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总之,单纯的工伤认定申请环节,人社局不收取费用。
三、轻微交通事故有必要认定工伤吗
轻微交通事故是否有必要认定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事故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且本人非主要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认定为工伤。即便事故轻微,认定工伤仍有必要。一方面,工伤认定后,治疗费用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减轻个人经济负担。例如一些轻微骨折,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可能较高。另一方面,工伤期间,员工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保障员工收入稳定。
但如果事故责任在于员工本人主要责任,或并非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一般无法认定为工伤。此时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申请认定,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此外,若单位主动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员工也认为能满足自身需求,也可考虑不进行工伤认定。不过,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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