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一、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方面,二者均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都受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目的都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条款内容多由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遵循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协议的约定性更强,当事人可根据协商确定内容,灵活性较高。
2.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协议主体范围更广,可能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甚至自然人之间。
3.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劳动协议可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
4. 保障程度不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更全面,规定了诸多强制性内容,如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劳动协议的保障程度取决于协议约定,可能相对较弱。
二、签了劳动合同的拖欠社保怎么赔偿
当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拖欠社保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首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保。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其次,若因用人单位拖欠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劳动者可要求赔偿。例如,因未缴纳医疗保险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要求单位承担。
再者,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因不同情形而异。
若为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若为竞业限制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法律未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上限,实践中主要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判断。
总之,服务期违约金有明确的数额限制,而竞业限制违约金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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