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宁波工伤赔偿标准

2025-10-02 12:41:54 法律知识 0
  浙江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浙江宁波工伤赔偿依《条例》及浙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从基金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12月可延长;伤残待遇按等级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有相关补助金;工亡待遇其近亲属可得三笔补助金。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浙江宁波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宁波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按照不同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等依次递减。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宁波当地规定执行。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二、工伤假都是全额工资吗

   工伤假期间并非一定是全额工资,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形判断。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理解为按照职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发放,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若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此时工资待遇可能会有所变化,不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标准发放,而是根据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工伤十级私了赔多少合适

   工伤十级私了的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可参考法定赔偿项目及标准。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数额有所差异。三是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5000元。若所在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3万元、1.5万元,加上其他合理费用,总赔偿数额可能在8-10万元左右。但具体私了赔偿数额还需考虑职工年龄、伤残对未来工作生活的影响等因素,在法定标准基础上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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