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怎么赔偿
一、工伤单位怎么赔偿
工伤单位的赔偿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
一、医疗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四、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负责。
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这些待遇。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单位需及时申报工伤,按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二、工伤是这么赔偿的
工伤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一般包含以下几类:
1. 医疗费用:涵盖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凭合法票据实报实销。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给予,用于保障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饮食需求。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护理的,按不同等级支付相应护理费。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
6. 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无此项。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规定。
工伤赔偿需先认定工伤,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以保障职工权益。
三、工伤赔偿哪个部门
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部门。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关于赔偿事宜,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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