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一、北京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在北京,用人单位辞退孕妇,若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孕妇在单位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单位违法辞退她,需支付赔偿金为8000×3×2=48000元。
孕妇也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在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需正常支付工资。
二、北京辞退孕妇如何补偿
在北京,用人单位辞退孕妇的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孕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存在孕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孕妇无需支付补偿。此时需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孕妇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
孕妇遭遇辞退时,应积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北京孕期辞退如何补偿
在北京,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获得相应补偿。
补偿方式主要为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金。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时,女职工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待遇等权益应得到保障。
例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3年4个月,月平均工资8000元,违法解除时可获得经济补偿3.5×8000=28000元,赔偿金则为28000×2=56000元。女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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