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老板不给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吗
一、工伤老板不给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吗
工伤老板不给劳动合同可以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老板不给劳动合同,违反了这一规定。
当发生工伤时,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材料。老板拒绝提供,会影响劳动者维权。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到举报后,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劳动者也可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和索赔。
二、替别人上班工作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替别人上班工作时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工伤认定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替班者与用人单位无合法劳动关系,不具备认定工伤的基础条件。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替班行为得到用人单位明确同意或默认许可,且替班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用人单位知晓替班情况且未反对,替班者在执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受伤。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替班者在替班过程中受伤,可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人造成替班者损害,替班者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在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若骑车摔伤是因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比如被其他车辆碰撞、刮擦等,有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且认定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要是骑车摔伤是本人不小心、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并非因交通事故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事故导致,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条件,需结合具体事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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