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可以办工伤认定吗
一、劳动局可以办工伤认定吗
劳动局一般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下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部门通常就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所以,劳动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备办理工伤认定的职责和权限。
二、劳动工伤有哪些赔偿事项
劳动工伤赔偿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可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劳动合同关于工伤的赔偿
劳动合同中工伤赔偿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认定工伤是关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项目根据伤残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若造成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如五级伤残为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关于劳动局可以办工伤认定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