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全责算工伤吗
一、交通认定全责算工伤吗
交通认定全责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若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通常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即便负全责,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举例来说,快递员在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全责,由于是在工作时间履行工作职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即便负全责,同样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例如员工受单位指派外出洽谈业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也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所以,交通认定全责不一定不能算工伤,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
二、江阴有两个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在江阴针对同一工伤事件不会有两个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按照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江阴地区通常由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对于一起工伤事故只会作出一个认定结果。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对首次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或者诉讼后,可能会出现新的认定结果,但这并非是同时存在两个工伤认定,而是对原认定进行重新审查后的结果。所以通常不会有两个并行的工伤认定。
三、江西超龄能认定工伤吗
江西超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超龄人员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若超龄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再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与单位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据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所以,江西超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以及与单位建立的关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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