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哪些呢

2026-01-16 22:21:33 法律知识 0
  工伤死亡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哪些呢?工伤死亡赔偿主要有三项,一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于丧葬;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给特定亲属;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申请要按程序准备材料。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哪些呢

   工伤死亡赔偿主要项目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补助用于支付死者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物质补偿。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保障工伤死亡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权益。在申请工伤死亡赔偿时,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工伤期未签约是否要求双倍工资,

   工伤期未签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即便劳动者因工伤在接受治疗、休养,只要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这个时间段,劳动者就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不过,主张双倍工资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要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鉴定完成后不回公司上班属于旷工吗

   工伤鉴定完成后不回公司上班是否属于旷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工伤鉴定后,员工已恢复劳动能力,具备正常上班条件,公司也为其安排了合理工作岗位,此时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回公司上班,会被认定为旷工。因为员工有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正常提供劳动的义务。

   若工伤鉴定虽已完成,但员工仍处于医生建议的休息期内,或因工伤导致的后遗症等合理原因无法上班,且员工按公司规定履行了请假手续,提供了相关证明,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旷工。员工因工伤治疗和恢复身体是合理诉求,受法律保护。

   若工伤鉴定结果表明员工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无法再适应原工作岗位,公司应根据劳动法规妥善处理,如协商调岗、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相应补偿等,而不能简单认定员工不上班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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