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伤认定下来多久可以做鉴定
一、苏州工伤认定下来多久可以做鉴定
苏州工伤认定下来后,一般需等伤情相对稳定时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但实践中,通常要等治疗终结,且停工留薪期满。
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人员伤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也就是说,当工伤职工治疗已基本完成,身体状况相对平稳,能客观反映伤残程度时,就可向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注意要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请。
二、苏州工伤认定材料的照片要什么底
目前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苏州工伤认定材料照片要何种底色。不过,在准备工伤认定材料时,照片通常需符合清晰、真实、能反映本人特征等基本要求。
一般而言,工伤认定所需照片常是用于证明职工身份等,类似身份证照、证件照标准,白色、蓝色、红色背景的照片可能都可接受,部分情况白色背景更为通用。
为确保材料顺利通过审核,建议提前联系当地苏州的工伤认定部门,如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他们对于照片底色及其他相关要求的具体规定。也可登录当地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工伤认定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按准确要求准备照片,避免因照片不符合规定影响工伤认定申请进度。
三、体检职业禁忌症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人群更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若仅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未发展成职业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一般要求有明确的伤害事实或职业病诊断。例如,员工在工作中因事故受伤,或经诊断患上符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职业病。
当职业禁忌症因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等因素,进一步发展为职业病,且符合工伤认定其他条件,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等,可认定为工伤。此时需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
所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要根据是否发展为职业病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判断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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