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如何补缴
一、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如何补缴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补缴流程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职工需准备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劳动关系不明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确定。
2.提出补缴申请:职工可要求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若单位拒绝,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责令单位补缴。
3.准备补缴材料:一般需提供补缴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发放凭证等,具体要求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准备。
4.核算补缴金额: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职工工资、工作年限等核算应补缴的社保费用,包括本金和滞纳金。
5.完成补缴:单位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
不同地区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有差异,建议职工在处理时,详细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保补缴顺利进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并非必须缴纳全部社保。
对于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方面的强制缴纳义务,以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而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他们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强制为其缴纳这两项保险的义务。
所以,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里,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则主要由劳动者个人负责缴纳。
三、入职三年后才交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入职三年后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应补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入职三年后才交社保,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要求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社保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二是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因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三年,单位需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不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时,劳动者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
以上是关于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如何补缴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