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入职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入职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暂无需支付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有时间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属于合理的签订期限。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直至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满一年。如果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回复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回复,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书面催告: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发出催告函,明确表达询问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同时保留好送达证据,如快递底单、邮件发送记录等。
2. 继续工作:若未收到单位回复且仍在原岗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单位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及相关待遇。
3. 主张权益:若单位超过一定期限不续签,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相应权益。如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若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4. 申请仲裁: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相关证据。
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通常可以终止合同,但存在一定限制条件。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从而终止劳动合同。不过,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终止合同。比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在这些情形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一般能终止合同,但要依法支付补偿,且在特定法定情形下不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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