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不愿意给加班费怎么办
一、签劳动合同不愿意给加班费怎么办
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后不愿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直接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加班事实和应支付加班费的法律依据,要求单位依法支付。
第二,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能证明加班事实和时长的材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第四,提起诉讼。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合同才符合法律要求并具有效力。
从劳动者入职开始,劳动关系即已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合同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当天签了劳动合同就后悔了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后后悔,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处于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以书面或其他可证明的方式通知单位。
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确保用人单位接收,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快递底单等。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做好工作交接,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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