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可以工伤认定吗
一、离职了可以工伤认定吗
离职了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使职工已经离职,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然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两年前工伤还能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已经过去两年,超出了上述常规的申请时限。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使超过 1 年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耽误了申请时间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若有合理理由且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符合上述特殊情形,可尝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形,申请工伤认定大概率会因超过期限而不被受理。
三、两地区都可认定工伤吗
要判断两地区是否都可认定工伤,需依据相关规定。一般而言,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若两个地区分别符合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的条件,并且按照当地规定都有管辖权,那么可能出现两地区都可认定工伤的情况。但实际操作中,通常选择其中一个地区进行认定即可。而且,一旦某个地区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他地区一般不会重复认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两地区都可认定工伤,需结合具体用人单位注册地、生产经营地情况以及当地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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