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不明,为保障其权益,企业不能终止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类劳动者为企业付出了健康代价,企业应给予相应保障,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是劳动者治疗伤病的时间,企业此时终止合同会使劳动者失去生活经济来源。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为保护妇女和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企业在这期间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这类劳动者再就业难度较大,企业应保障其就业稳定至退休。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3.面临劳动行政部门处罚: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劳动者而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会在证明劳动关系、主张工资福利、享受社保待遇等方面面临困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应积极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其一,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5000元,期满后单位提出以不低于此标准续签,劳动者拒绝,这种情况下单位无补偿义务。
其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单位在合同期满后降低工资标准续签,劳动者不接受而导致合同终止,单位就需支付补偿。
其三,若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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