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2026-01-23 20:23:26 法律知识 0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满足一定情形劳动者提出续订应订立,满一年不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且符合规定双方均可解除。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依据有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做出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此期间,劳动者健康状况不明,为保障其权益,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或工伤是劳动者为单位付出的代价,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是劳动者恢复身体的时间,用人单位需给予一定保障,不能在此期间终止合同。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保障其和胎儿、婴儿的权益。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此类劳动者再就业较困难,为保障其退休权益,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总之,这些规定是为保护特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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