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该怎样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该怎样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补偿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除上述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7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4个月工资即20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二、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可获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能获补偿: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是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员工权益;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六是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致使合同无效;七是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员工立即解除合同的,也可获经济补偿。
但如果员工强制解除合同是因自身原因,且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三、不可以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除非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
2.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这些法定情形下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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